《客家祖地与台湾》专辑内页。 张金川 摄
龙岩市政协主席李桂义在该专辑作序中指出,客家移民台湾是以闽粤人民为主体的中国人民开发台湾、建设台湾的有机部分,“客家祖地”闽西是台湾同胞的重要原乡地。
地处于福建西部的龙岩,通称闽西,是享誉海内外的“客家祖地”。长久以来,闽台两地客家的来往从未中断,祖地亲缘已经构成相互之间无法割舍的情感联结和牢固纽带。
李桂义称,两岸专家学者合作编撰《客家祖地与台湾》专辑,意在全方位综合阐述闽西客家人迁台的历史过程,在台湾的分布、宗族、社团、民俗、民间信仰、经济、文教、知名人士、与其他族群互动及与大陆祖地交流等方面情况,重在发挥“客家祖地”在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上的独特作用,是第一部综述闽西与台湾客家关系的专辑。
李桂义表示,全专辑融学术性与可读性于一体,既广泛利用海峡两岸历史文献、田野调查资料,充分吸收客家研究新成果,也记述了很多生动感人的事迹。
《客家祖地与台湾》专辑内页。 张金川 摄“一脉宗亲,血浓于水。”谈及《客家祖地与台湾》出版,龙岩市政协委员、闽西客家学者钟德彪5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从客家族谱、风俗等方面看,台湾客家文化与闽西一模一样。”
钟德彪认为,该专辑对增强台湾同胞对客家祖地的认同,对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增强海内外炎黄子孙的凝聚力,都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据悉,龙岩市政协高度重视闽西“客家祖地外迁”研究,近年持续开展实证考察与研究,组织编印“客家祖地”系列专辑。其中拟包括《客家祖地与浙西南》(2021年已编印)、《客家祖地与台湾》《客家祖地与湘赣边》《客家祖地与广西》《客家祖地与汕潮揭》《客家祖地与华人华侨》等分册,基本涵括了闽西客家人外迁所涉的主要地域和主要人群。
资料图为《客家祖地与台湾》封面。 中新社记者 张金川 摄《客家祖地与台湾》共有十章,具体是:《闽西客家人迁台动因与迁徙环境》《迁台闽西客家人的数量与分布》《在台闽西客家人的宗族组织方式》《在台闽西客家人的社团活动形式》《在台闽西客家人的民俗和民间信仰》《在台闽西客家人在台湾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在台闽西客家人在台湾文教事业上的建树》《在台闽西客家人与台湾其他族群的互动》《台湾闽西客家人与闽西祖地的交流》《闽西客家人在台历代主要知名人士》。(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