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这十年·焦点面对面】中国人的“文化获得感”从何而来?******
中新社北京10月15日电 题:中国人的“文化获得感”从何而来?
——专访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
中新社记者 王诗尧
北京冬奥会上,倾注中国传统文化底蕴的“二十四节气”倒计时创意惊艳世界;节假日里,身穿汉服的年轻人们洋溢着笑脸,为街头增添一抹亮色;网络直播间中,“乡土艺术家”透过一部手机将家乡的非遗绝活,向千里之外的网友展示着……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传承中华文化,绝不是简单复古,也不是盲目排外,而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十年间人们以古为新,将中国传统文化精粹不断融入新时代的发展潮流,实现了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带给国人源源不断的文化获得感。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日前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时说,近年来的“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诗词热”,都是传统文化复兴的重要标识,让年轻人对中华文化产生更深入了解的冲动,满足自己与民族历史亲密接触的强烈愿望。
十年间,国家对文化事业始终高度重视,并提供大量支持,向中国民众分享文化发展成果,为人们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素质提供良好条件。
十年来,中国新增15项世界遗产,6个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名录、名册,6项文献遗产列入《世界记忆名录》,15处地质公园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
张颐武指出,近十年来,中国人的文化自信提升非常显著,包括传统文化精神深入人心,更具凝聚力和向心力,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增强等。
过去十年间,随着新国潮的兴起发展,年轻人与传统文化的联系愈加紧密。故宫变身为新晋网红打卡地,文具、食品、服饰等文创产品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追捧,传统戏曲通过互联网的传播焕发了新机……
资料图:故宫博物院内太和殿与水中倒影形成“镜像”。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在张颐武看来,“新国潮”为文化提供新的可能性,最终也会成为优质的文化资源。他强调:“国潮的发展正在方兴未艾阶段。国潮就是把中国传统文化积淀下来的宝贵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变成新时代的新东西,也就是以古为新。这样,我们民族的深厚根基才能够不断在老干上开新枝。”
十年来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更大大提升了国人的文化自信。“中文热”席卷全球,努力学说中文的海外学子遍布世界各地。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文化、阅读中文小说、观看中国影视剧等,他们学习热情高涨,令中华文化在海外传播的受众群体持续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发展的成就不仅仅局限于城市之中,而是在十年间遍及城乡。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谈及乡村文明之于中华文明的特殊意义。他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不论是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文化都具有引领作用。文化之于广大乡村,既有产业以及物质层面的帮扶和支持,亦有精神上的赋能。
“乡村振兴与文化发展是互相扶持、互相支撑的关系。乡村振兴让中国农村焕发活力,让我们的乡愁有归宿;而弘扬中华文化精神的同时,乡村经济也得到了发展。”张颐武如是说。(完)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右)日前在北京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访谈实录摘编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华文化奠定了中国人文化自信的基石。您认为国人的文化自信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十年来又有哪些提升?
张颐武:中华文化既开放又能保持主体性,是中华民族的内在精神家园,也是文化传承积淀、提供民族主心骨的力量。
近十年来,中国人的文化自信提升有非常重大的进展,包括传统文化精神深入人心,更具凝聚力和向心力,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增强等。
这些年来,我们经历了建党百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抗战胜利70周年等一系列重大事件。这些都提振了中国人的自信心、凝聚力,加深了对中华文化的尊重、关爱。每个中国人都感受到了中国发展的力量,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也让中国人的文化自信得到了提升。
中新社记者: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到“让文物活起来”;从一系列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完善,到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的健全。十年间,中国普通百姓从文化事业的发展中,有什么切实的“获得感”?
张颐武:国家对文化事业高度重视,并提供大量支持,向中国百姓分享文化发展成果,为百姓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素质提供了良好条件。
像“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与“让文物活起来”都是国家支持的重大项目,目的就是要把“中华民族从哪来”的问题搞清楚,让中国民众对中华文化有更深入的认识。特别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通过大量考古发掘,让地下的文物和地上的文献互证,使得中华民族5000年文化的基本脉络已经比较清晰。
“让文物活起来”则是社会给普通公众提供分享文明成果、了解历史传承的机会。现在全国有6000多家博物馆,还有许多文化馆、图书馆等,公众分享文化成果的机会更多了。优质文化资源的传播,让大家更方便地体会到了文化对自己的作用。
另一方面,在互联网建设中开展了一系列普惠的重大工程。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后,大家会发现通过网络贴近中华文化、与文化对话的机会更多了。网上有丰富的文化资源,5G建设扩展到农村,农民们也能更快享受到文化发展成果。
同时,一系列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以及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都提供了很好的文化供给。
近年来,古田持续加大对古田会议会址等革命旧址群的保护与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坚持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资料图为2021年6月7日拍摄的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中新社记者:近年来,“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诗词热”等蔚然成风,国潮、国风成为新时尚。这十年间的文化发展具有哪些特点和积极意义?背后原因是什么?未来还有哪些文化产业领域有成为新国潮的潜力?
张颐武:这些年来的“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诗词热”,其实都是传统文化复兴的重要标识,让年轻人对中华文化产生更深入了解的冲动,满足自己与民族历史亲密接触的强烈愿望。
新文明的创造要和传统文化紧密连接。为了让年轻人传承传统文化更没有障碍、更容易接近,文创产品是非常好的创新亮点,许多博物馆推出的文创产品都受到年轻人的喜爱。另一方面,《中国诗词大会》等一系列节目的播出,也让“诗词热”“考古热”在日常生活里发挥了作用。
互联网的发展为文化交流传播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比如热爱汉服、热爱各种传统文化的年轻人,他们通过很多网络社群来关注传统文化,这些都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从未来发展来看,传统文化的传播会有很多新的局面,包括未来在元宇宙里传播传统文化等。再如时尚产品领域,像球鞋的设计,这些年来都出现大量传统文化元素。
许多人已经自觉把传统文化的精神融入到产品和日常生活中,这些都会为未来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坚实基础。“新国潮”为文化提供新的可能性,最终也会成为优质的文化资源。
国潮的发展正在方兴未艾阶段。国潮就是把中国传统文化积淀下来的宝贵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变成新时代的新东西,也就是以古为新。这样,我们民族的深厚根基才能够不断在老干上开新枝。
中新社记者:近十年来,中国文博行业发展取得了哪些成果?未来将如何创新、发展,不断推陈出新?
张颐武:中国文博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一方面,一些重要的博物馆不断创新,比如故宫成为网红打卡地,故宫文创产品也非常流行;另一方面,十年来新建了很多博物馆,比如中国工艺美术馆这样的新馆非常吸引人,还有一些民间博物馆也有很好的发展。
现在几乎每个去旅游的人,到达一地后就一定要去参观博物馆。这样的情况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各行各业的人参与到博物馆行业,例如义务讲解员等工作。博物馆收藏大量珍贵的历史文物、文献,起到保护作用;博物馆又将这些文化瑰宝传播出去,起到传承作用。
图为《乾隆题“五经萃室”匾与“五经萃室记”围屏》。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中新社记者:十年来,中国在非遗保护与传承领域做出了哪些努力?未来将如何推动非遗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
张颐武: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人”来传承,它和周边的社会环境、社区文化等紧密关联。十年来中国在非遗保护方面做出重大努力,可以说为全人类的非遗保护做出巨大贡献。
一方面政府和社会高度重视,这是文化传承非常关键的部分。比如现在中国有300多种传统戏曲,戏曲不是文献记载,要靠人来传承。目前300多种戏曲都有人来传承,通过人传承下来,才不会让传统文化流失。
另一方面,年轻人对非遗文化的兴趣增强了。有关爱者、传承者,文化才能够生生不息、活到未来。未来在中华民族复兴的进程中,非遗文化仍会起到非常重要的历史作用。
中新社记者:新冠疫情和防控常态化塑造了哪些国民文化生活中的新形态?又带来了哪些行业发展的新挑战和新机遇?
张颐武:新冠疫情是这几年来非常重大的事件。但在这段时间,我们的文化发展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新亮点、新趋势。其中一个方面是互联网文化传播变得更加方便、快捷,更能服务于每个个体,这是疫情带来的非常重要的变化。
比如一些戏曲演员或是一些县级剧团演员,他们都是非常好的非遗传承人,但因为疫情没办法线下演出。通过线上传播,也能得到很多跨地域观众、文化爱好者的高度认可。互联网发展为文化发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支撑、助力。
因为疫情受到冲击的行业里,跟文化联系密切的旅游业是其中之一。旅游业也创造了很多新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让文化传播能走得更远。比如为周边游提供很多优惠措施,对推动文旅发展做出贡献。
现在来看,疫情虽然对文化发展有一定影响,但另一方面也是新机遇。当人们突破这些限制,便在新的领域里得到了很多新的可能性,以及新的发展路径。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右)日前在北京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中新社记者:文化助力脱贫攻坚在哪些方面获得了成效?未来,文化领域可以为乡村振兴做哪些努力?
张颐武:中国的脱贫攻坚是人类历史上提升和改善贫困人口生活质量的重大历史事件,其中文化助力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一方面,优质的电视节目现在可以通过“村村通”工程无障碍收看,5G的普及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助力。另一方面,乡镇的文化中心建设,对于农村的文化水平提升有重大影响。农村人口在物质上告别贫困的同时,在精神上也得到了更多的享受、升华。所以,未来包括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以及博物馆的建设,都会进一步下沉到农村。
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国家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源,令许多乡村获得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以文化特色推动乡村旅游,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部分。
其实乡村振兴与文化发展是互相扶持、互相支撑的关系。乡村振兴让中国农村焕发活力,让我们的乡愁有归宿;而弘扬中华文化精神的同时,乡村经济也得到了发展。
中新社记者:在推动中国文化出海时,更应注重哪些方面?
张颐武:十年来,中国文化在海外的传播对于增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向全球传达中华民族声音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过去中国文化出海往往是在精英领域或是比较小的领域传播,现在则在大众文化传播层面也有很多成功范例。
资料图:2021年9月7日,北京,服贸会文旅服务专题展上的故宫角楼巧克力月饼吸引观众。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比如中国网络小说,在全球吸引了很多爱好者;中国影视作品在非洲和东南亚等地,有非常固定的受众群体。这些文化作品对讲好中国故事发挥了正面作用。
未来在推动中国文化出海时,传统渠道仍将发挥作用,比如在海外华人间具有广泛影响的“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将继续发挥其影响力与凝聚力。同时可以借助新媒体力量扩大海外传播影响力,比如大家津津乐道的“李子柒现象”,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在海外传播取得的坚实成果。
另外,在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方面,如何适应当地受众需求,令其更容易体会到中华文化魅力,我们还需要做更多努力。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