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歌曲《多了一个家乡》******
改革开放后,城市化迅猛发展,许许多多的人或“北漂”,或“南下”,或“西移”,或“东迁”,从此,工作、生活在了新的家乡。有人说其是另一个故乡,也有人将之定义为新的家乡,我更认同后者。他(她)们心藏“乡愁”与“城愁”,用“没有得拿什么去舍”这一本我的价值追求,激励自己努力打拼、逐梦。“脚步匆忙因那放不下的力量”,这力量是和解想像与现实的最好方式,可以打造美好的今天,遇见更好的自己。
人间正道有沧桑。在高楼林立、硬朗有型的城市,我们蘸着疼痛,也写着幸福。谁不渴望这城市像故乡一样“也有那柔软的地方”,以期疗愈感伤与疼痛、宽容失败和平凡。幸好,这城市用温暖的光将那些愁绪、感伤和疼痛缝合在我们的身体里,化作“虚无”。
愿你我:在这里,能安放下自己的灵魂,拥抱妥妥的幸福。
此歌,致敬亲爱的城市,致敬向往美好、追逐梦想的那每一个你、每一个我。(词作者:周卫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